不知存折密码继承人起诉银行
2011年10月,张老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一张定期存折,存入金额为5万元,期限为1年。2012年3月,老人突发脑溢血死亡,儿子小张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张存折,但父亲并没有告诉自己密码。2012年11月,儿子小张去银行取款,却被告知无密码不能办理取款手续,于是小张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老人已去世,但是银行仍拒付存款。
银行工作人员称,依据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储户利益,定期存折是凭密码和有效证件由本人支取的,若委托代办,代理人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效的授权法律文书。小张并未向银行提供任何法律文书,银行拒绝付款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小张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5万元存款及利息。
继承银行存款的程序
原告系张老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被告银行支付存款,银行以原告不能提供公证部门的继承权证明书等理由拒绝支付款项于法无据,判决银行向张老先生的子女们支付全部存款及利息。
虽然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但是生活中遇到小张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并不少。银行这样做,也确定由法律依据,而且这样也可以更好的保证银行存款安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提出公证申请需准备的文件有: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