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坚持让哥哥回家处理遗产
徐铁林是长子,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年轻时赶上了“上山下乡”,一下子从北京到了黑龙江的农村。徐铁林在当地结了婚,安了家,后来他被招为工人,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县城上了班。因路途遥远.徐铁林好几年才回一趟北京看望父母。1992年徐铁林的父母都退休了,他们想念徐铁林,想让他回北京,可徐铁林对黑龙江已经有了感情,不愿离开自已播撒过青春的地方,徐铁林嘱咐弟弟妹妹多陪陪父母。
1998年父亲生病住院,徐铁林赶回北京看望,在医院呆了三四天,他见弟弟妹妹特别孝顺,也就放心地走了。2001年父亲去世,母亲跟随弟弟一起生活,徐铁林曾提出每月出一部分赡养费,弟弟说不需要,徐铁林便口头表示等母亲去世后,所有遗产由弟弟妹妹继承,自己什么也不要。2007年母亲去世,办完丧事后,徐铁林的弟弟提出分遗产的事,徐铁林当场表示父母生前完全由弟弟妹妹照顾,自己不要任何遗产,遗产全部由弟弟妹妹继承,然后就回黑龙江了。一个月后,徐铁林接到弟弟的电话,说到房产继承的事,让他回北京一趟,徐铁林说自己早就说过不要遗产了,让他们自己办理,可弟弟坚持让他回去,说必须兄妹三人全部到场才能办理。徐铁林不解:“我都说过不要了,为什么还非要我回去办理不可,难道我不可以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继承权是一项基于身份关系的财产权利,权利人可以行使这项权利,也可以放弃这项权利。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不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某些情况下,放弃继承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徐铁林在父母生前和去世后以口头方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是符合继承法规定的,但在涉及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放弃继承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是需要经公证机关公证。所以,徐铁林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需要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以配合其弟弟妹妹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另外提醒继承人想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继承人反悔,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在遗产处理后,如果继承人反悔,则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