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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与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此文章帮助了978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一方死亡

郭某、田某夫妻生有一儿一女。夫妻二人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变好。子女结婚后都与父母一起生活。郭某、田某退休后帮助照顾小孙子,一家人合睦美满。然而在郭某去世后,一家人却产生了矛盾,起因是由于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多年,在家庭财产和遗产继承上发生了纠纷。对此,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另一方与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死亡,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对于死者的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本案中,由于一家人共同生活多年,要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则必须分清什么是遗产,什么是家庭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与各自所有财产的总和。可见,遗产与家庭财产在概念上是有所区别的。家庭财产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二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三是子女所有的财产;四是家庭中其他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五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以,在处理本案继承纠纷时,必须遵循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分清哪些是属于死者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那就应当先析出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然后再把属于死者的份额作为遗产继承;如果遗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之中,那就必须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分割出一半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够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这里必须注意:不能在没有析产的情况下,把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全部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那样就侵犯了其配偶或者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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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普通住房购买满5年免征营业税,继承的房产如何确认“购房时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按原来购房的时间确定。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按照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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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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