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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08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什么是代书遗嘱?实践中由他人代书的遗嘱为什么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相对于立遗嘱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一、什么是代书遗嘱

一般来说,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通常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当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时,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便是代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应当完全反应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具体来说,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二)、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有三类人不能成为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应当注意的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最好事先向律师咨询,知道注意事项,保证遗嘱的有效性。由于公证遗嘱在所有遗嘱的效力中最高,所以也是律师最推荐的遗嘱方式。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如果其中有一份是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建议大家既然要立遗嘱,还是不要怕麻烦,去做一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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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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