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分配遗产
(一)遗嘱分配、遗赠分配、遗赠扶养分配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在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三种情况下按照遗嘱、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即可。
(二)法定继承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三)特殊情况不均等分配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分割的时间吗
(一)遗产分割的时间可以协商确定
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遗产分割的时间。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继承法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法定继承的进行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继承法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共同继承人的权利
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当然,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条件和期限的,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权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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