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如果是农村居民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以修建房屋。一般来说,一家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那么,如果当事人死亡的,对于该宅基地和在上面建立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
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遗赠抚养协议生效需什么条件
为了避免各种纠纷,老年人应该签订一个遗赠抚养协议,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对双方之间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和抚养能力等基本情况先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签订协议的时候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请律师或者熟悉法律的人士帮助拟订协议,以保证协议的真实、合法、有效。此外,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最好到公证部门公证,通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都具有最高法律效应。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三)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四)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五)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