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是谁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继承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受益人。司法实践中,常遇到有些继承人或遗产受益人中有时会出现智力残疾、神志不清楚、年龄未成年等多种特殊情况。显然,这些人都是有继承资格的,但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却不是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那么我们在审查其法定代理人时,一定要慎重为之。在实践中,还经常性遇到出现遗漏继承人及遗产取得人的情况,在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必须依照遗产受益权的证明(包括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严格审查分割遗产的当事人。
二、如何理解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显然,被继承人的非法财产和权属不明确的财产不能列入遗产的分割范围。怎么认定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属明确的财产呢?在认定遗产时,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须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
同时,对遗产中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 建议在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在办理上列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充分考虑遗产的共有与合法性。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是否属于死者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否合法,有无共有人,如有共有人,是否先行分割。
以上就是有关遗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是谁,如何理解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继承权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继承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