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宜春工地坍塌事故已致74人遇难
根据中华网报道,江西省官方于11月24日18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坍塌事故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表示,11月24日7时30分许,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造成上面模板混凝土通道坍塌。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零点班和早班交接,初步确认现场共有70人。截至目前,事故已导致67人死亡,2人受伤,另有1人正在搜救中。
江西省官方于24日18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坍塌事故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表示,11月24日7时30分许,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造成上面模板混凝土通道坍塌。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零点班和早班交接,初步确认现场共有70人。截至目前,事故已导致67人死亡,2人受伤,另有1人正在搜救中。
二、遇难者家属如何申请赔偿
工地上工作中死亡者,应该按照工亡来计算赔偿。
1、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