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海边身亡留遗书
凤凰网讯:3月11日下午,一位60岁的青岛老人,坐在餐桌旁,默默吃完自己做的一顿午饭,然后,离家出走。晚上10时他被发现时,静静地躺在东海中路附近的一处海滩上,
已经身亡,裤兜里有一张遗书。
“向尚集团坑死我,从去年至今硬骗我买了6万余元保健品,说让我和老伴可到云台山、西安、巴厘岛等地方旅游,至今一个地方也没去,产品也没拿到多少。”“眼看着我与老伴几十年来勤俭节约的近10万元基本泡汤,内心很难过,非常非常地抱欠(歉)……”“亲爱的老伴和孩子们,你们要保重身体,照顾好小孩子们……”
3月12日上午,一家人带着老人留下的遗书,来到派出所报了警——从老人留下的遗书上看,老人轻生与购买保健品有关,售卖保健品的公司难辞其咎。
家人可代其追回被骗钱财
近年来,老年人陷入保健品诈骗陷阱,损失巨额财产的案件时有发生。不过,此次有老人因购买保健品被骗自杀的情况却是第一次发生。对于此类性质恶劣的案件,虽然老人已死亡,但老人家属可以通过报案,使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并拿回经济损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但是,诈骗罪的民事赔偿方面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不赔偿死者因死亡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为死亡不是必然发生的。
因此,我们可知,在老人去世后,家属可通过检方起诉诈骗犯,并在胜诉后,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赔老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