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离世捐器官
上海一名27岁的快递员不幸车祸离世,他的妻子决定捐献丈夫的器官。这名快递员的2个肾脏与1个肝脏被成功植入3名患者体内,目前3名移植患者的身体状况良好。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名快递员来自陕西,为来沪务工人员,4日凌晨,他在下班途中被车撞倒在地,经检查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颅内多发血肿、颅骨多发骨折,病情异常凶险。
9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学军与医院重症监护室专家、神经外科专家一同前往青浦分院,初步判定这位快递员已达脑死亡标准。得知消息后,快递员的妻子在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后,主动表示要捐献器官。“他是个淳朴的西北汉子,离开世界时,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把这当成他的遗愿吧……”快递员的妻子表示,他们的孩子还小,也让孩子有个念想——“爸爸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来源:中国网)
死者和近亲属谁说了算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