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产继承案例  >  养父母离婚养女随养母生活 养父去世后能否继承遗产

养父母离婚养女随养母生活 养父去世后能否继承遗产

此文章帮助了416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养父母离婚养女随养母生活

1998年,惠安县崇武镇村民陈某强在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下,抱养了一女婴,取名陈某英。2000年年底,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籍登记手续,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与户主詹某华(陈某强之妻)的关系为“收养”,但她们一直未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09年,陈某强与妻詹某华离婚,陈某英由詹某华抚养。此后,陈某强一直未再婚。2011年,陈某强因病去世,生前未留下任何有关财产处理的遗嘱,其弟陈小南为其料理后事后即一直占用陈某强的房屋。陈某强去世后,陈某英母女多次与陈小南交涉,要求其退还所占房屋,却遭到拒绝。由于陈某英还未成年,陈某英养母以陈某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将陈小南夫妇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陈某英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英由陈某强与詹某华收养并以养父母子女关系共同生活近13年。若因为陈某英的养父母没有为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而使其丧失了对养父陈某强的财产继承权,对陈某英显然不公平。虽然陈某强与詹某华于2009年离婚,陈某英由詹某华直接抚养,但这期间陈某强并未要求确认该收养关系无效,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陈某英和陈某强关系恶化。因此,陈某强与詹某华没有为陈某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不影响陈某英作为陈某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陈某强去世后,该房屋作为陈某强的遗产,依法应由其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陈某英继承。

律师说法: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案中,陈某强与陈某英虽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常住人口登记卡显示陈某英与户主詹某华的关系为收养,且他们3人共同生活近13年,对外一直以父女、母女身份示人,让人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存在收养关系。根据《继承法》规定,养子女在法律上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陈某英享有继承权。

以上就是“养父母离婚养女随养母生活 养父去世后能否继承遗产”的案情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小编提醒,养子女与继子女不同,父母离婚后,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也消失,因此,即子女不再享有继承权。但属于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只要养父母未提出解除收养,就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现实中经常忽略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对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情况。此情形下,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遗产继承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遗产继承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遗产继承案例频道为您提供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遗产继承顺序、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纠纷、房产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等案例供您查阅。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