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产继承案例  >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理赔金如何处理?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理赔金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29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死者潘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支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指定妻子王某为受益人。2005年2月11日12时30分,潘某、王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死亡,未确定死亡先后顺序。事故发生后王某的母亲陈某从保险公司处支取了该保险的赔偿金为20260元。

潘某的父母知悉后与王某的母亲陈某因保险赔偿金的归属发生争执,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涉案保险赔偿金应作为潘某的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系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或者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因保险合同产生的是一种受益权,而受益权是一项期待权,只有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才能转为现实的财产权。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是以其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仍生存为条件,对于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和同时死亡的情况下,合同指定的受益人也就丧失了受益人的资格。同时从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设立受益人的本意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为受益人本人设定利益,并不考虑受益人的之外的其他人,不管其与受益人关系远近。

本案中,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使得投保人为受益人所设定的利益落空,如果将保险金赔偿金给与投保人没有保险利益的人不符合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的目的。因此,涉案保险赔偿金应作为死者潘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现实中经常忽略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对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情况。此情形下,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遗产继承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遗产继承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遗产继承案例频道为您提供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遗产继承顺序、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纠纷、房产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等案例供您查阅。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