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怎样办有效?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才有效: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四)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产赠与手续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除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此三种情形外,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