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是遗嘱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遗嘱,在遗产继承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与协议相冲突的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3)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4)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二、怎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1、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
2、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兼顾考虑对遗赠人日常生活照料的能力,当然这些条件的要求是相对的,最终是以双方互相满意为准。
3、另外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双方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办理公证。所谓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