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复杂吗?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不宜分割的遗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遗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遗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遗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区分被分割的遗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遗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遗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7)分割遗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遗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遗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遗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遗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遗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遗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二、写遗产分割协议应注意啥?
遗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遗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遗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遗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遗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