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上班伊始,西安市阎良区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努力下,冰释前嫌,恢复了往日的家庭和睦。
原告曹某与被告曹某某系亲兄弟。双方父亲在世时留有遗嘱将其所有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由原告曹某继承。2013年6月原、被告父亲因病去世后不足百日,双方为继承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等问题大打出手。被告曹某某更是直接将大门上锁,不允许原告曹某进入,双方关系一度恶化。2013年7月,原告曹某即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曹某向本院提供了其父书写的遗嘱以及公证书,被告曹某某则辩称因其父去世前一直由原告曹某照顾,对于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要求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为慎重处理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没有简单的一纸判决,而是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前往两人所在村组进行勘验,确定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同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了解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照顾老人的情况。在得知原告曹某上学系被告曹某某资助时,办案人员立即将此作出突破口,背对背地从亲情入手做原告曹某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而对于被告曹某某,办案人员则十分耐心的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曹某某自愿放弃了继承份额,原告曹某则给付6000元作为补偿,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