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产继承法规  >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法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4]1036号

【发布日期】 2004-09-02

【实施日期】 2004-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

河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豫财农税〔2004〕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涉外继承管辖方面,《继承法》第36条有所规定,虽然《继承法》是特别法,但涉外继承的管辖还是要遵循《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1条中提到这点。关于涉外继承到底该如何管辖,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中有相应的规定。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继承法规相关咨询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继承法规相关文书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遗产继承法全文、遗产税草案、财产继承法、房屋继承法以及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专业继承律师为您解答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