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分配顺序具体包括哪些?
1、我国的继承法明确了被继承人遗产的处理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2、遗产应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及应当负担的税款或其他其应在法律上承担的义务。举个例子说:如果b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而平时只能依靠甲的生活费来生存,那么甲应当为b保留一定的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对协议双方来说都有权利义务的约定,扶养方必须承担对被扶养方生养死葬的义务,如果扶养方没有完全尽到此义务,那么协议将会无效或扶养方不能按协议得到协议约定的遗赠。而且这种养不能只是精神上的扶养,还应包括物质上的扶养。如果在此案中甲只是依靠a提供的生活费生活,那么c就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那么c将不能或不能完全得到协议中所约定的遗赠。
4、如果c已经完全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b不属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那么c将得到甲所有的遗产(100万元偿还债务后只剩50万,而根据遗赠扶养协议c应得50万)。a、b、d都将得不到遗产中的一分钱。如果b属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话,那么b将得到一部分钱,其余的都归c所得。
二、遗产都怎样分割?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额的方法。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可分物,如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对不可分物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如农村中常见的牛、羊等可保持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