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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所需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327人  作者:泰州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所需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书(窗口申领)

2)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窗口申领)

3) 委托书(窗口申领)

4) 申请人身份证明

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四至图要提供坐标数据)

7) 继承公证书

8)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需经依法公证或认证。

9) 未成年人申请登记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泰州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带有抚慰死者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直接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抚恤金如何具体分割,我国法律是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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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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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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