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1、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2、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没有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分割的方法时,各共同继承人可以按通常的方法解决。这里所指的方法,是指由各共同继承人协商的办法,或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方法以及诉请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的方法。
二、遗产分割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均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能导致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三是有抚养能力的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四是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可以均分。以上四个情况,制约着遗产的均等分割,有的还是遗产分割的单独原则。
2、照顾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从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这里所指的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主要是指无生活来源的未成个人、老人、病残者。由于他们无生活来源,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其生活必然困难,以至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条件。对于这种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3、发挥遗产标的物效用。遗产的分割不仅应在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上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而且在具体分割遗产标的物时,还应当充分考虑这些标的物的实际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