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继承房产
近两年,涉及房产的继承纠纷日益增多。一般情况下,如果有遗嘱继承,优先遗嘱继承。但是遗嘱不能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而且在遗嘱中对他人财产处置的部分视为无效。如果没有遗嘱继承,遗产依法定进行的时候,分两种情况。老人去世后,在没有产权纠纷的情况下,要由街道或有关单位出具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证明,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才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的转移手续。在有纠纷的情况下,要由其中一个或数个继承人到法院诉讼。由法院查清遗产及继承人的情况,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根据判决,房屋登记部门也可以转移遗产的登记。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6)、提交一份公证遗嘱。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意:以遗嘱方式处分继承权的,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