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结婚。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此处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与其他父母子女的继承不同,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特别强调“有扶养关系”。因此,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二、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4、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供给,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
5、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