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赡养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遗赠赡养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赡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赡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赡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赡养协议公证怎么办
第一条办理赡养协议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赡养协议公证细则》、《批量办理赡养协议公证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申请与受理
办理赡养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3、风头协议文本;
4、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符合下列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赡养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双方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3、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4、申请人已就赡养事宜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