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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应当如何选任,遗产管理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38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产管理人如何选任

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继承人应当举行会议推选遗产管理人。共同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行使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遗嘱中指定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行使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在下列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

(一)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争议的;

(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下落不明,而遗嘱中又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

(三)遗产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将要损害其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指定遗产管理人之前,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对遗产进行必要的处分。

二、遗产管理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管理人的义务没有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精神,遗产管理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遗产管理人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如果对其所保管的遗产漠不关心,怠于履行义务,对遗产缺乏应有的保护致使遗产遭受损毁、散失的,遗产管理人应当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遗产管理人认真管理遗产,从而保护遗产继承人、死者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人的利益;即使在没有人主张继承的情况下,也保护了国家或集体的利益。

2、遗产管理人如果将遗产供自己使用、消费,应当承担因使用、消费遗产而造成遗产来失的赔偿责任。

3、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在的地址不明,还不知道他是否接受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时候,有登报公告或通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义务,并在公告期民届满以前,有拒绝清偿债务和音乐会遗赠物的义务。

4、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期间,有向继承人、死者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报告管理善的义务。

5、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期间,如果有继承人主张继承时,有向继承人移交遗产的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人主张继承遗产,经清理税款债务和交付遗赠后有剩余遗产时,有向国家和集体组织移交遗产的义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带有抚慰死者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直接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抚恤金如何具体分割,我国法律是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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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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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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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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