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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可以公证么,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214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继承权可以公证么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

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要件

1、全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者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者火化收费单据等);如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有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的,提供遗嘱原件(如在国外所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必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以及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死亡的,还需提供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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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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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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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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