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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分割遗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193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赡养义务。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其余三款为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在法定继承中,确定的是参考继承人平均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不是必须均等的原则。

二、分割遗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法》第5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法》这样规定,是从我国遗产继承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公民的遗产继承一般是按照这样的规定实行的。

应注意的问题:

1.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3.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 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6.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具体实践中,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投保人指定了受益人,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就会取得赔偿金。而此时赔偿金不是投保人的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事故发生后所得的保险金就是投保人的遗产,就可以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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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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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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