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如何进行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或者没有遗嘱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3)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4)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对被放弃的遗产,遗产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何
法定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继承法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2、以下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
①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任何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
②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为明示放弃;
③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如不放弃需明示;
④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
⑤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⑥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所处分的遗产;
⑦遗嘱或遗赠协议没有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