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导言。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份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
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遵循老有所养、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遣赠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扶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
(5)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好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鼓励公民或者组织与老年人签订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如果老年人条件允许,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达成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养老责任,遗赠人负有义务将其遗产赠与扶养人的协议。这是一种双向、有偿的法律行为。遗赠人享有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个人财产遗赠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负有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根据法律规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老年人在扶养人不尽抚养义务时,可以请求取消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
老年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要完备。最好通过公证部门的公证,这样有助于完善协议并使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促进协议顺利履行,预防纠纷,使自己的养老有法律上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