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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遗赠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44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赠扶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遗赠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是指遗赠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具有如下特征:它是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遗赠虽然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但也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这是对遗赠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这是对遗赠行为合法性的要求;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受遗赠人的主体资格既已消灭,当然就不能接受遗赠。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被继承人很可能即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又订立了遗嘱,同时他们又存在着冲突。那么到底哪个是有效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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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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