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是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那么,遗产什么时候开始分割呢?遗产分割时间有没有什么限制呢?下文将围绕遗产分割的时间限制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产什么时候开始分割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继承法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
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
当然,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条件和期限的,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权也是如此。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继承法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为此,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且未进行遗产分割,则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同共有状态,即使经过了20年,这种共同共有状态也不会改变。所以,虽然此时不能提起遗产分割之诉,但继承人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析产之诉。
二、遗产分割时间有什么限制
遗产分割自由及其限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得随时请求分割遗产,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一)遗产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二)遗嘱指定遗产于一定期间内不得分割,但此期间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缩短为五年;
(三)继承人协商同意于一定期间内不分割遗产。
胎儿未出生的,请求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其应继份。出生后为死胎的,保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对特定遗产进行即时分割将会严重损害其价值的,人民法院经继承人申请,可裁决暂缓分割。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但是,遗产分割的自由权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遗嘱指定遗产于一定期间内(但此期间不得超过五年)不得分割的情形。因此,如果您对遗产分割的时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咨询这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