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宁医疗纠纷律师  >  医疗资讯  >  联合打击瘦脸针 整形手术失败是按医疗事故处理吗

联合打击瘦脸针 整形手术失败是按医疗事故处理吗

此文章帮助了333人  作者:南宁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联合打击瘦脸针

3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查处了位于东城区美博城和朝阳区姚家园地区的3家美容商户,在现场发现了涉嫌未经批准进口的“瘦脸针”9支和注射器。公安部门现场对涉案药品进行了查扣,并抓获涉案人员2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批准进入我国的进口药品,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必须有中文标识。本次查获的“瘦脸针”包装上仅标示英文或韩文,为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整形手术失败是按医疗事故处理吗

随着当今整形美容技术越来越发达成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整形美容来提升自己的外在形象,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选择整形美容并没有错。但是当前整形美容市场繁荣的背后,“医”患纠纷也非常严重。然而,因整形美容手术造成容貌受损或身体受损的事件到底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对于此种情况,首先应该确定为病人实施美容手术的主体的性质。根据我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如果整形美容患者去的上述条例规定的正式的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构成条件的,则应按医疗事故处理。如果整形美容患者去的是一般整形美容院不符合上述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了不良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应是一般的侵权案件。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广大消费者在追求美丽的同时也应擦亮双眼,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手术,切勿轻信社会上的广告或者贪图便宜,以免求美不成反而损害了身体健康。遭遇医疗事故或医疗侵权,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期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南宁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签订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之后还能不能起诉?医患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该协议只是一种私下的协议,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签订和解协议,并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医疗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宁医疗纠纷律师推荐

邵颖芳律师
邵颖芳律师南宁医疗纠纷律师,擅长解决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法务实践
邵颖芳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的研究,深获当事人认可。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医疗资讯相关咨询

南宁医疗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南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医疗纠纷法律资讯、关注医疗赔偿及医疗侵权纠纷热点资讯、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律所动态、及医疗事故鉴定、犯罪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