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士怒斥医托
这段视频被发上网后,网友们纷纷为这位怒斥医托的护士点赞,并称其为“侠女”。3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妇幼,这时医院门诊已经下班。值夜班的保安告诉记者,上周日抓到一个医托,就在医院二楼门诊挂号窗口。昨晚,现代电话联系上了这位“侠女护士”,但她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她说:“没想到被围观的患者拍下来传到网上了,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

据她回忆,当天她正在医院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值班,突然看到一名女患者哭着来求助,称自己又遇到曾经骗她的那个医托了。“这位患者来自农村,当时她很害怕,哭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护士说,“我给这位患者打气,让她跟在我后面,悄悄地指给我看是哪个医托骗人的。”
医托被赶走之后,没想到她像个“牛皮糖”,又回到了医院。过了一会儿,护士在二楼再次发现医托混在就诊的病人里搭讪。这位护士很气愤,立即走上去抓着医托的手,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侠女护士”说:“我非常看不惯这些医托,经常骗农村来的病人,他们手上的钱可是救命钱啊!这种行为太可恶了。”(新闻来源:法制晚报)
医托犯罪为何屡禁不止?
每天游荡在医院的医托不少,其中不少还有行医执照。由于医托行骗时没有旁观者,没有办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常是抓了又放,放了又骗。对医院来说,往往只有“警告”和“驱赶”两个方法。根据1998年12月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明确定性医托为违法活动,行骗的违法人员将受到处罚。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医托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因为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公安部门最终只能是对违规诊所进行简单处罚了事。同时,由于“医托”犯罪具有隐蔽性。一般情况下,“医托”犯罪难以取证。
目前对抓获的“医托”行骗的违法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对“医托”缺少威慑力。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导致部分“医托”在治安处罚后重复违法。
由于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稀少,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要根除医托,关键还在于加快发展基础医疗,大力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卫生部门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应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一旦发现医院违法雇佣“医托”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卫生监管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将把医疗机构的不良记录与年度审核紧密挂钩。如医疗机构发生雇佣“医托”等违法行为,轻则处以罚款,重则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缔其执业资格;打击黑诊所和非法行医者,杜绝非法行医行为,一旦发现医师参与“医托”团伙进行诈骗,吊销其执业资格予以严惩。发展规范行业管理协会和组织,规范医院与医生行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