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  医疗案例  >  产妇分娩后拒绝领回婴儿 坚信自己生的是儿子引纠纷

产妇分娩后拒绝领回婴儿 坚信自己生的是儿子引纠纷

此文章帮助了204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产妇分娩后怀疑被换婴儿,医院将其告上法庭

陈仁通和陈如仙夫妻。1990年1月25日凌晨4时30分,陈如仙因妊娠足月住进省妇幼保健院(下称省保健院)产科产前病房。当日下午1时55分。剖宫取出一个女婴,郑景文医生当即告诉陈如仙生的是女孩。剖宫产后,医生问产妇陈如是否进行结扎,陈如仙表示同意结扎。于是,医生在缝好子宫后又进行了输卵管结扎,出生女婴放在幅射床上由蔡朝辉护士进行断脐。付班医师陈秀娟因又去五楼助产房为婴儿系手标、穿衣服务等。因印泥、眼药水、磅称等都在另一手术室,王赛清对六楼情况又不熟悉,故经手术医生同意后,王赛清将婴儿抱到五楼产房处理。此时,陈水仙医生发现孩子还未给亲属过目,即叫蔡朝辉护士打电话让王赛清将婴儿抱给陈如仙之夫陈仁通看。王赛清从五楼前门上六楼手术室门口,打开婴儿襁褓、暴露生殖器让陈仁通看,陈仁看后没有任何表示,并交了宝宝卡费用7.50 元。随后,王赛清将婴儿送至婴儿室。陈如仙在产房期间,无其他产妇同时同时分娩。

事后,陈仁通对婴儿性别起了疑心,便于1月27日向省保健院行政办公室反映,其妻分娩是男婴,被医院调换成了女婴。该院医教科立即对当天值班的医护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没有调换,即将调查结果告诉了陈仁通。陈仁通对此不服,又向省卫生厅反映。省卫生厅派人进行调查后,认为陈仁通的反映没有根据。陈仁通据此提出要到上海做亲子鉴定。为此,省保健院向陈如仙、陈仁通住所地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陈如仙在该院分娩的是女婴,不是男婴;因陈仁通支持婴儿已被调换,并提出要亲子鉴定,故本院要求法院确认亲子关系,并要求陈如仙夫妇负担住院及护理婴儿的全部费用。陈如仙、陈仁通辨称:剖宫产的婴儿,当时未给陈如仙看是男是女,而且陈仁通看时从楼下而不是从手术室抱出的,故怀疑陈如仙生的男孩被医院调换成了女孩。

法院判决:产妇夫妻应支付相关医药及护理费

闽侯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多次通知陈如仙、陈仁通到上海做亲子鉴定,均被其2人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该2人只是提出要到省公安厅脚印鉴定。闽侯县人民法院还查明,陈如仙于1990年5月1日未结帐而离院,其所生女婴现仍在省保健院婴儿室由省保健院抚养。经结算,陈如仙住院期间所花手术费、伙费等787.19元;截止1990年9月24日止,省保健院为抚养陈如仙所生子女已付出生活费、保育费等3840.17元。扣除陈如仙预交住院费500元、伙食费50元外,陈如仙尚欠省保健院4077.36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中,仍要求陈如仙、陈仁通去做亲子鉴定,但仍被该2人拒绝。据此,该院认为:陈如仙、陈仁通夫妇坚持自己所生的婴儿是男性,没有任何依据。仅以婴儿是从五楼抱出给其过目而怀疑婴攻被调换,其理由不充分。在一、二审中,该2人又拒绝做合法的、科学的亲子鉴定,坚持要做婴儿的脚印鉴定。因脚印鉴定仅仅是个体的识别,并不能证明婴我与亲生父母的血缘关系,所以本院不予采纳。陈如仙、陈仁通上诉无理,必须偿不陈如仙住院期间以及婴儿一年以来的护理、伙食等一切费用。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 2月9日判决: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二项、第三项。二、陈如仙、陈仁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出生证为0007044号的女婴领回,并一次性偿还给省保健院陈如仙住院、伙食、手术费用,以及讼争女婴的护理、伙食等费用共计5211.89元。

律师说法:举证责任的分配

关于在医院出生的婴儿,因各种原因,父母不愿或拒绝领回,从而与医院发生争议的,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象本案这种怀疑出生的婴儿为男婴,而被医院调换成女婴,因而拒绝领回出生的婴儿,是其中一种类型。处理这种类型的案件,关键是把握证责任由谁承担。产妇一方如作为原告,因其主张所生婴儿被医院调换,就必须证明调换的事实;如作为被告,医院只需证明产妇在本院分娩以及产妇一方以何种理由拒绝领回出生的婴儿即可,而作为被告的产妇一方必须证明其拒绝领回出生的婴儿的理由成立。因为,产妇在医院分娩出院时,应将自己所后的婴儿带回,要求作为而不作为,就应当证明其不作为的理由成立。所以,在此类案件中,对于婴儿是否被调换这个关键问题,其举证责任始终是在产妇一方。这是此类案件举证责任问题上的特殊之处。

以上就是对“产妇分娩后拒绝领回婴儿,坚信自己生的是儿子引纠纷”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来电法邦网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无论多少复杂的医疗纠纷,获得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患方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赔偿是医疗事故的核心。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能使当事人少走歪路,节省时间,但需提醒大家的是,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然后再寻求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索赔。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医疗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推荐

邵颖芳律师
邵颖芳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擅长解决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法务实践。
邵颖芳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的研究,深获当事人认可。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医疗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医疗侵权纠纷案例、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例、医疗诉讼纠纷案例、医疗事故鉴定纠纷案例、医疗事故犯罪纠纷案例、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