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美眼手术后针尖还在?
去年11月,在商厦做营业员的艾梅感觉自己眼角处有些封闭,影响美观,于是到徐汇区某民办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去做内眦赘皮矫正手术,也就是民间俗称的开眼角,做完后会使眼睛变得更大,更漂亮。门诊部一名姓余的医生负责手术,做右眼时花了大约20分钟,艾梅感觉很痛。再做左眼时,大概只花了3分钟左右。手术后,艾梅感觉眼睛不好看,没有达到原先医生允诺的效果。在艾梅的一再坚持下,余医生同意和她一起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并拆线。后来余医生和另一名乔医生陪同她到九院整形科。这时,余医生才对整形医师讲,怀疑做右眼时针尖断在体内。艾梅这才明白,当时做右眼时,花了那么长时间原来是医生在找针尖。经颌面部CT检查,显示艾梅右侧鼻翼见点状高密度影,确实发现了针尖断在体内。艾梅要求在九院手术取出,九院医师讲,手术后会留有一点疤痕。这时余医生再三保证由美容院请专家负责取出,不会留有任何疤痕。艾梅考虑到容貌因素,于是同意到美容院做手术取出针尖。
去年12月1日,艾梅再次来到美容院,由该院聘请的专家负责取出针尖。手术大约做了一个多小时,手术结束后,艾梅坚持要求看针尖。医生开始搪塞艾梅,说针尖已经取出来,不知掉到何处了。艾梅不相信,她要看到针尖确认已经被取出。该院的乔医生陪同艾梅到九院拍片检查。经颌面部CT检查,仍然显示其右鼻背软组织内见点状高密度影。这明显意味着针尖仍未取出,但是美容院方面这次拒绝承认这一事实,他们坚决认为针尖已经取出了。

一周后,艾梅又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及瑞金医院检查,均显示针尖未取出,而美容院显然也不愿意再继续找针尖了。艾梅多次找美容院要求取出,美容院不予理睬,总是借故拖延,说已经取出,不再处理。无奈之下,今年1月艾梅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赔偿精神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1.6万余元。
法院判决:法院支持精神赔偿
徐汇区医学会同时提出分析意见:术前无告知,术后记录不全,术后效果不佳;发生断针事件后,处理不积极,请外院专家取异物无记录,无术前告知,上述行为违反诊疗常规;CT和X片显示右眶内侧皮下有明显异物存在。法院根据审理事实作出一审判决,由该美容门诊公司承担艾梅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以及精神赔偿费5000元。至于艾梅需后续治疗,可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
律师说法:医疗事故中的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对“美眼手术后针尖还在?美容手术需谨慎”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法邦网专业医疗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