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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吗,封存病历资料需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21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吗

患者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复印病历。患者本人复印只需出示身份证,若是委托他人需带着患者及本人身份证,以及患者委托书,到医院主管部门办理复印手续并交纳复印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也是可以复印的。

允许复印病历应选择那些与病情有关的资料,否则一份住院几个月的病历如全盘复印下来很可能有相当部分是无用的,造成不必要的花费,因此复印前不妨先向专家咨询一下。

复印和查封病历时,医患双方应同时在场,以保证其公平、公开、有效和真实。复印和查封病历后要加盖医院印章,查封病历后患方应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二、封存病历资料需要注意什么

1、由于缺乏病历保全的具体操作方法,法规规定病历封存是医患双方自己进行,因而各医疗机构完全凭着各自的理解进行操作,方法各异,极不规范,导致病历保全无效或者发生争议的事件时有发生,也给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的调解工作带来被动。

2、病历保全仅仅是医患双方参与,没有第三方见证,而发生医疗事故争端的医患双方多数已失去信任感,由这样的双方保全证据本身也缺乏可信度。

3、缺乏对病历保全过程及封存后病历的真实性的监督,只要任何一方反悔或否认都可能引发对封存病历的争议,而且医疗机构、鉴定机构、人民法院、患者要证实病历的真实性都非常困难,举证成本极高。

4、病历封存的具体时间,是患者住院期间,还是患者出院、治疗终结之后,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有的医疗事故发生在患者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并不完整,如抢救记录还来不及补记,且如果病人还在住院治疗,可能影响病人的治疗,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还会产生新的病历资料。

5、病历保管由医疗机构承担,加大医疗机构的责任,并会引发一系列矛盾。如医疗机构有意隐瞒封存的病历,宣称其丢失且否认曾经保管过病历;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对封存的病历做了手脚,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等。

6、具体的封存期限没有规定,使病历保管方额外承担无限期责任。

7、除了医患双方之外,作为医疗事故处理的第三方,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医疗事故鉴定人员、法官、律师等是否有权启封病历,如何调阅封存的病历,没有明确规定。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医疗美容纠纷在取证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防止纠纷处理时证据不足的情形,消费者在手术前一定要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式两份,由院方和消费者各存一份,照片背面均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这样既可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手术前后对比,又可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证据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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