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几级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伤残)的。一级医疗事故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一级乙等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一级伤残)。
2.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二至五级伤残)。二级医疗事故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二级伤残)、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三级伤残)、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四级伤残)、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五级伤残)。
3.三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六至十级伤残)。三级医疗事故分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六级伤残)、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七级伤残)、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八级伤残)、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九级伤残)、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十级伤残)。
4.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四级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