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核病患者有哪些义务
1、提供信息:
向医务人员尽可能多地提供目前健康状况、既往史、过敏史和其他相关信息的义务。向医务人员提供通过接触有可能易感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已经感染了结核菌的亲友和其他人的接触情况的义务。
2、坚持治疗:
遵循医生规定的、双方都同意的治疗方案并自觉遵照保护患者及他人健康的要求的义务。把治疗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困难和问题或对治疗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告知医务人员的义务。通过鼓励有结核病症状的其他人积极就医来为社区卫生做贡献的义务。关注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利的义务,充分理解这是结核病患者群体享有尊严和被人尊敬的基础。
3、团结互助:
团结其他患者共同达到治愈目标的道德义务。把治疗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知识同他人分享并把这些信息和知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群让他们也获得这种力量的道德义务。共同努力让结核病在社区消失的道德义务。
二、艾滋病病人有哪些义务
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4项义务:
1、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2、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3、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4、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同时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