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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治病过程中猝死,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如何?

此文章帮助了202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患者治病过程中猝死

李某因病入院,医生诊断为肺炎,于是采用治疗肺炎的常规手段注射抗生素。第一天,李某病情减轻,继续使用抗生素,第三天患者猝死,家属认为:治疗中出现死亡结果,肯定是医疗事故,逐与医院发生纠纷。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如何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非以死亡结果评判责任,而是以整个诊疗过程来评判的:从患者入院时的症状及常规诊断上看,诊断为肺炎不存在误诊,诊断后采用治疗肺炎的手段注射抗生素也符合规范;在此过程中,皮试、针剂用量等均不存在失误,一系列的诊疗过程中院方的行为均未违反医疗规范,因此得出结论:不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责任虽然出现了死亡结果。

但这个结论,患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同一个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评判,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就是医患纠纷上升、以及患者对裁判者所作的结论难以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公众对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不甚了解,尤其是社会对该方面知识的传播和引导不到位时,因为不了解,所以难以理解,更难以接受,纠纷和怨言就容易产生。这就如同一项政策、一部法律如果得不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不难想象它的执行和贯彻力度了。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无论多少复杂的医疗纠纷,获得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患方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赔偿是医疗事故的核心。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能使当事人少走歪路,节省时间,但需提醒大家的是,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然后再寻求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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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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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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