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印病历资料需办理哪些手续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病历资料复印需办理的手续告知如下:
1、住院患者治疗结束后,医生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并将病历上交病案室后,医院方能予以提供病历复印。
2、患者本人要求复印病历资料,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病案室复印。
3、直系亲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应凭相关法定关系证明材料及双方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手续后到病案室复印。
4、公、检、法因办案需要,应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证件到医务科办理手续后到病案室复印。
5、其他人员代为复印患者病历资料时,需凭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手续后到病案室复印。
6、复印的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二、复印病历时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患者有权复印住院病历中的客观部份,规定如下:
1、复印归档病历,患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人证、驾驶证等)在出院一周后,工作时间内到门诊902室,填写复印病历申请表(详见本网站表格下载),并在申请单上逐项注明需复印的内容,经复印人员审核后予以复印。
2、如患者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代理病历复印。被委托人持下列文书和证明到902室办理复印手续:(1)患者签名(签章)的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2)曾在我院住院的证明资料:如出院记录、住院帐单、门诊病历等;(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如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需保护性医疗(如:癌症病人),可由直系亲属代申请,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与患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4、如患者未成年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须持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与患者监护关系的法定证明。
5、死亡患者由其直系亲属代理,须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直系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与死亡患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
6、转院病人复印病历时,由病人填写复印病历申请,由病房护理人员将病历原件送至复印处,复印人员需在每页复印件上加印病历复印专用章。
7、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准予复印内容为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病历资料。
8、病历复印费用由患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