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如何变更个人基本资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提交办理。
住院保险:在参保单位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地税机关登记受理岗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提交办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需向参保登记所在部门申请。
一般情况下,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等需同时重新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及重制居民医保卡。持所需资料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对应制卡银行医保服务窗口办理重新制卡。若居民医保卡背面只印制姓名、未印制登记号(即证件号码),办理个人证件号码变更时,不需办理居民医保卡重制手续。
二、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下称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
1、使用ets缴费。
需与地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书),并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备足应缴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可缴纳当期费款及清缴历史欠费。
2、门前开票缴费。
无法通过ets自动划扣当期费款或清缴历史欠费的,可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
1、首次参保人员:
(1)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
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
划账不成功的:对使用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凭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签约银行任一营业点柜台现金缴费;对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须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到签约银行任一营业点柜台现金缴费。
(2)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
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按上述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
2、新社保年度续保人员:
(1)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6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
(2)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6月4日至23日期间,按上述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