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①。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法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其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2、行为具有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导致医疗事故的行为不仅可表现为积极地实施违法行为的作为,还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即不按规章制度、诊断护理常规要求其必须做的行为。
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指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人身损害结果。依法学原理,过失行为只有造成损害结果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在因为医方的过失行为造成病人的损害结果时,并且该结果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医方才构成医疗事故。
4、过失行为和人身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结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视为医疗事故。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二、怎样处理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民事争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三种方法处理: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事人不是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产生有关的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