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室奈美惠发文将引退
人民网北京9月21日消息:刚刚迎来出道25周年的日本歌坛天后安室奈美惠,在自己40岁生日当天突然宣布将于2018年9月16日隐退,消息震惊整个日本艺能界。

安室奈美惠5天前才刚庆祝出道25周年,官网以日、英双语发文:“首先对25年以来一直支持自己的粉丝表示了感谢。如果没有粉丝们的支持自己也没有办法走到现在。在引退前的最后1年,我会尽全力在专辑、演唱会上努力,过完这最有意义的1年”,最后写道“安室奈美惠这最后一年,请大家多多支持。”
网友听闻消息纷纷表示不舍之情:“日本歌坛有少了一位实力唱将!”“太突然了,真的不能接受!”“安室带给我的满满都是童年回忆!”
社交媒体上,一大批明星、名模掩面而泣,悲伤的情愫不亚于当年山口百惠宣告永久退出。
没有对外解释退出原因,她的私生活一向成迷,宣传的标签只有一个“歌手”。

安室奈美惠在受访时分享,自己出道多年来的唯一信念就是成为一位受欢迎的歌手!在她口中的演唱会很像人生:站上去的那一刻只有实力,没有侥幸,你得交出真实的自己。
歌手对歌曲享有著作权吗
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部分:歌词和乐谱。歌词属于版权法中的“文字作品”,乐谱属于”音乐作品“。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乐谱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
如果作词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签订转让版权的合同,那么版权转归唱片公司所有。歌手只是版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不是词曲的版权人,对词曲本身不享有著作权,反而要取得词曲作者的表演权许可才能演唱,但是歌手作为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署名权、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现场表演的直播公开传送权,对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复制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因为歌曲不是指我们听到的音频文件,而是歌词和曲谱——而歌词和曲谱本来就与歌手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如果歌手是原创型歌手,即歌曲是其自己创作(词曲一人独揽),那么歌曲的版权属于该歌手,但他是以词曲作者的身份取得版权的。例如周杰伦等创作型歌手,他们对“自己创作并演唱”的歌曲兼有词曲作者和表演者双重身份,既享有版权人的权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权利。一个歌手要翻唱一个经典歌,要找版权人,即词曲作者。
但是,歌手一般要签约经纪公司,经纪公司有可能会买断歌曲的版权,或者作者卖版权给唱片公司,法律上讲这是著作权的转让,无论经纪公司或者唱片公司在此时都会继受取得歌曲相应的著作财产权。所以还要看作者是不是把自己的版权转让或许可给了经纪公司,如果是,那么相应的版权可能就是经纪公司或者唱片公司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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