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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如何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借钱后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24人  作者:宁波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大家都知道高利贷是违法的,于是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但事实上,法律是允许民间借贷双方约定利息的,但是利息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那么到底该如何约定借款利息呢,借钱给别人应该注意什么呢?下文介绍。

一、出借人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即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5。31%四倍则为2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已略高于法定的最高民间借贷允许利率。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年利率:用“%表示;月利率,用“‰”表示;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出借人借钱后应注意什么

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好借条原件。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原件被盗窃、丢失或受到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品接触。缺角或者缺字的借条,其证据效力就可能有所减弱。同时最好复印几份,以后催款时,一般情况下只需使用复印件,以避免过度使用原件而致原件损坏,也防止居心不良的借款人骗取、抢夺、毁损借条原件。如果借款人骗取借条原件后立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被动局面。如遇借款人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借条原件,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就应当及时报案,因为对方已涉嫌抢夺罪或者抢劫罪,如此,公安部门的办案人员可立即做笔录,笔录的相关内容对借条原件载明的事实可以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偷窃借条原件,亦可能涉嫌盗窃罪。如果纠纷确实不能友好协商解决,那么借条原件只应在法庭上出现。

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因此,出借人跟借款人约定利息时,要注意利息的范围,不是双方约定好了就行的。出借人借钱给别人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借条的原件,为以后维权做准备。发生纠纷后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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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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