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债务新形式的不断出现,很多时候人们不知道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以至于债权人不知道该找谁讨债。甚至有的一些夫妻为了赖账,以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那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该如何举证证明这一债务的属性呢?遇到这样的情形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您分析下债务的归属,然后确定讨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