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81岁老人捐出265万元
据新华网讯,在浙江宁波的小门村,今年每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都会收到一份特殊的奖学金。而这个奖学金的捐赠者是该村81岁的老人徐既仁。
徐既仁在2015年的80岁寿宴那天圆了两个心愿,一下子捐出265万元。其中,66万元作为奖学金,奖励小门村今后考上大学的优秀学子;199万元用于村里建造文化礼堂,方便今后村里搞文娱活动以及村民办喜宴等。
二、何为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