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诈捐"被永久封号
昨日(11月21日)晚间,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主播或演艺公司有合同关系,已对涉事账号永久封号。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11月初,网络直播平台“快手”上,一个名为“快手黑叔”的主播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十余名衣着破旧的村民站成两排,几名满身文身的网络主播向他们发放现金,录完视频后,又从村民手中将刚刚发出去的钱收回。随后,视频当事人“快手杰哥”承认,自己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而这一行为的动机,则是为了“涨粉”。
“快手”通过官方微博公开回应称,近期发现少数投机分子涉嫌假借公益之名行骗,平台已经冻结相关人员账号,并联系警方核查真相。(来源:新京报)
诈捐违法吗
捐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这些主播并没有明说是要去寻找群众演员,非要打着捐赠的名义招募村民,那么这些主播对于凉山村民的捐赠承诺应当被当做是真实的。接着,主播捐赠的财物转移到了村民手中之后,法律上就属于村民所有。最后,主播将这笔钱财又从村民手中回收上来的行为,实际上属于将他人的财产取过来。所以,这笔钱在法律上更应该属于视频中出镜的村民。那么法律是否能够保护他们得到这笔财物呢?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提及,“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应当履行捐赠义务。如果承诺人拒不履行的,受捐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这一项规定出台本有特定的背景,在过往的慈善活动中,常常出现一些企业或者富豪在电视台等公开媒体上信口开河的承诺捐款数额,骗取曝光度。曝光之后又恶意反悔,拒不履行捐赠的义务。这样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民法的精神,为此,《慈善法》专门将这一漏洞列举出来,专治伪君子。
最后,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减少此类影响不良的事件发生,还大家一个干净、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