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向娜扎黑粉发声明
新浪娱乐讯:11月22日晚,唐人电影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对近日公司艺人娜扎被诋毁、诽谤的言论作出回应。称微博账号“王美芯BABY”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基础上,用侮辱性的言语对古力娜扎进行散布、诽谤言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娜扎的合法权益。对于博主的此种行为,唐人公司令其在11月24日之前删除、取消链接等任何方式的负面信息,并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此外还将保留并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合法途径追究此等“网络暴力”行径,维护艺人正当权利。此声明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娜扎工作室稍后也转发并呼吁,称:“造谣无成本,反对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环境,人人有责!”
明星活该没有名誉权?
娱乐圈里,有黑粉的明星不在少数,包括现在已经很出名的杨幂、赵丽颖等在出道之初都曾经过无数的网络谩骂、诋毁,“滚出娱乐圈”“整容”等信息不绝于耳。对此,大多数明星都保持缄默,偶尔有一两个明星作出回应或发表个法律声明就又会被网友说“玩不起”“玻璃心”,小编不禁感慨,明星难当啊!连作为一个最普通的公民的名誉权都没有!
那么,明星就活该没有名誉权吗?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明星虽是明星,但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自然享有名誉权。对于侵犯其名誉的行为,明星也有依法追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