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遭袭击
北青网讯:12月6日上午8点,郑州冉屯路冉秋苑公园里,广场舞大妈正在晨练,突然被不明物体击中身体,有5人被击中。惊魂未定中她们发现袭击她们的竟是钢珠枪,现场还有散落的钢珠子弹。而在大妈跳舞的公园,花坛上有不明人士书写的抗议“扰民”标语。目前,大妈已经报案。
近年以来,对于大妈们跳广场舞扰民的争议不断发生,这件事也是一直各有各的理,相关部门对跳广场舞的活动也一直缺乏相应详细的规范措施。现在,出现了这种案件也是不奇怪的。那么,跳广场舞的行为真的就一定会和扰民挂钩吗?
噪音扰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规定了住宅等以睡眠为目的A类建筑物,排放限值为30分贝。而根据该标准,如果广场舞大妈们在小区的广场。或者住宅类建筑比较密集的区域跳广场舞的分贝大过30时,就已经确定构成扰民了。
当然本案中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虽然不能确定嫌疑人是谁,但其用钢珠袭击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正确的做法是可以进行合理引导,或者报警请求警察同志帮忙与晨练的人协商。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亦十分重要。要定期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逐渐使群众改变不良的生产生活习惯,增强公德意识,减少噪音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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