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无主铁球砸死女婴

澎湃新闻讯,四川遂宁女婴言言(化名)去世即将满月时,她的父亲12月6日晚在出事地遂宁船山区油房街点蜡烛进行祭祀。11月11日上午11时8分,不满周岁的言言躺在婴儿车中经过此地时,被一颗从天而降的健身铁球砸中,当晚抢救无效死亡。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工作人员12月7日告诉澎湃新闻,警方事后提取居民楼住户指纹,但没找到铁球主人。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未能确定责任人,没有不在场证据的所有住户将作为责任起诉对象,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遂宁市公安局12月6日晚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11月11日上午11时08分,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镇江寺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船山区油房街君利来百货旁边一居民楼上坠落一个健身铁球,砸中楼下路过行人所推婴儿车内的婴儿。”11时13分,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铁球砸中一名女婴头部,伤情十分严重,民警立即驾驶警车与伤者家属将受伤女婴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女婴于11日晚20时许不幸离世。

事发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视频,对事发地点(油房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至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对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核实了其他不在家住户的不在场证据。目前,警方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工作。

通报中,警方敦促涉事责任人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同时,希望有知情者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在取到指纹的住户里,找不到和铁球指纹吻合的主人。他表示,若一直没找到的话,没有不在场证据的所有住户将作为责任起诉对象,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空抛物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赔偿问题
对此有住户认为:“为什么不进行物理学科学鉴定。已知铁球质量和加速度以及模拟试验计算造成的打击力度,多少能查出自由落体高度啊。”虽然听上去很有道理,但现实和书本中的理论相差太大了,也很难减小误差,所以可操作性不高。
对于高空抛物伤人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赔偿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如果判定住户均无责任,那么数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如果追究这些住户的责任,每人负担的是几千元。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这应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因此楼房住户应自觉自律,严禁高空抛物给他人造成安全威胁,更要监督同一栋楼的住户也不要随意高空抛物,因为一旦伤人有无法确定责任人,自己很有可能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邦网认为,在未能找到行为人的情况下,由整栋楼相关住户共同承担民事上的损害责任,相关住户若能举证“自己未做或不在场”的,应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陈亮说,该案件造成女婴非正常死亡,涉嫌犯罪,警方应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通过大量走访、查看监控等手段确定责任人,若能查明,则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刑事上的责任。
船山公安分局上述工作人员说,此事最初定为意外事件处理,至于是否立刑事案件,还在商议中。“在同类案例中,有立案处理的,也有作为意外事件来处理的。不过,我们已成立调查组,是否立案,都不会影响此事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