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房客装震楼器惊动全楼
10多天前,家住杭州城北东新园小区的业主芳芳(化名),半夜三更突然被一种类似电钻装修的声音给困扰,且每隔几分钟就响一阵,前后持续了半个来小时。
住在同单元的居民实在忍无可忍,穿着睡衣起来挨家挨户去找声源。令他们哭笑不得是,在901的房间里找到了声音,敲门无果,无奈找来物业拉断电闸,才算平静下来。
后来,业主们才发现,女租客安装了个“震楼”神器。目前,女租客已经被房东劝离。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证实有这事,但表示震楼神器在小区是第一次出现。目前此事已平息,女房客和房东之间因为租房而不愉快,细节也不便透露,既然房东处理及时并得到了邻居们的谅解,他们希望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二、租户行为涉嫌扰乱治安
相邻权是为自己的不动产使用便宜而对相邻不动产为使用或限制的权利。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租户租住房屋,应当遵守出租协议、以及小区管理规定,使用镇楼器打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邻居可以以相邻权受侵害要求其赔偿。
而其行为也构成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租户和房东有矛盾,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以在相关部门或者法院进行调解和裁决。使用打扰他人生活的方式想“将事情整大”来逼迫对方妥协是不理智的,不但不道德,更是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